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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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8    作者:     来源: 国际交流处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网址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49发布的信息,现开展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要求为: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3-6个月高级研究学者类别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3-12个月

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二、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ibt)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申请与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0时至4月30日14时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各基层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被推荐人员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录取结果将于2026年6月30日月前公布。

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推选单位对本单位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留学人员录取后,应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合理安排其工作,督促并保证其按期派出;派出前,应进行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留学效益;派出后,应加强对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协助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回国后,学院应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益。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请申者于42710:00前将申报材料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提交一份纸质版和附件1-2递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南湖校区老图书馆二楼3228,未按时送交材料者不予报审。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716228。

附件1:单位同意函.doc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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