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要求,我校现开展2024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留学国别及单位
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长春工业大学按1:1配套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一) 申请人须为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
(二)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三)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四)申请人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内容包含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邀请人的职务职称、签字、电话、电邮、地址缺一不可。如邀请函以英文以外其他语种出具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五)访问学者重点依托目前正在进行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申报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其中,附件2《长春工业大学教师在研项目及科
研成果清单》须由学校科研部门签字并盖章。
四、时间安排
(一)请申请者于9月2日10:00前将附件1-4及外语水平证明、邀请信复印件递交至南湖校区老图书馆二楼3228,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716228。未按时送交材料者不予报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推选出的候选人于9月10日进行网上填报,9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录取结果于11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并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三)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申请人应当按照以上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
长春工业大学教师青骨项目申请表
长春工业大学教师在研项目及科研成果清单
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诚信承诺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