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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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外国留学生公寓值班值宿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09-01-16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一、外国留学生公寓常设白天值班人员和夜间值宿人员各一人,在做好门卫接待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留学生公寓的巡查、监控及管理,确保公寓安全有序运行。二、值班、值宿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对住宿人员和外来人员的接待、登记等服务工作。 2、巡查、监控公寓内人员情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预防火灾、失窃等危急事件的发生。 3、负责对留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公寓管理员和上级领导部门,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4、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寓内的各种情况,认真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三、值班、值宿作息时间如下:白天值班时间为:夏季8:00—17:00;冬季8:00—16:30;夜间值宿时间为:夏季17:00—次日8:00;冬季16:30—次日8:00。四、值班、值宿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场所执行工作任务,不得中途离岗或从事其他无关活动。五、值班、值宿人员必须对公寓内的各要害部位进行经常性巡查,以便及时发现危险隐患。六、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并将当班时的情况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如有未尽事宜应继续完成,或交给接班者进行妥善处理。七、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详细地填写《值班、值宿记录》,写明当班时发生的重要情况及处理结果,主管领导要定期查阅。八、值班、值宿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公寓,不得在值班室留客住宿。九、值班、值宿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岗时,应事先向公寓管理员或主管领导请假,以便安排串班。 十、除特殊情况外,值班、值宿人员若进入留学生房间需经公寓管理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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