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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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综合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4-10-1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长春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落实处内职责分工及有关工作安排,并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二、负责学校国际交流渠道与合作项目管理。根据学校办学国际化要求,处理国际往来和引进项目过程中的具体事务,组织协调对外合作项目的协商构建事宜。

三、负责我校与国外院校建立校际友好关系方面的具体事务。充分利用各种对外交往渠道,加强信息沟通,本着诚挚友好协商互利的原则,积极与国外高水平知名院校建立更加广泛的校际友好合作关系。

四、负责我校与国外院校建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方面的具体事务。在缔结校际友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着重探讨并积极创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时做好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外汉语教学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选定教材;安排教师、教室;督促检查教育、教学环节,推进对外汉语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六、负责外国校际代表团的邀请、接待工作。包括制定接待方案;组织安排具体的接待活动等。

七、负责做好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的申报以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国际友好交往、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方面的总结和各项统计报表;做好本部门各类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长春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O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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