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与日本中央学院大学于2009年3月签署了两校合作交流协议书。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开展在读硕士生交流项目。长春工业大学将从2009年开始每年选拔2名硕士生赴日本中央学院大学大学院商学研究科交流学习一年。
2、日语专业、英语专业或国际贸易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2、日语水平要求:需达到日语国际能力水平考试二级(或校内考试相当于二级水平)。
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经相关学院,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考核,主管校长审批。考核合格的学生于每年8月至下年7月赴日本中央学院大学大学院商学研究科经营学专业学习一年。一年学习期满后回国,学校将对学生在日本大学得到学分给与认证。
4、学生在离校前须签署《在校学生出国留学协议书》。
1、报名材料:长春工业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个人简历、成绩单、外语水平证书。
3、报名地点:南湖校区办公楼4楼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