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6年赴日本中央学院大学
校际交流学生的通知
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长春工业大学与日本中央学院大学于2009年3月签署了两校合作交流协议书。根据合作项目协议,双方将开展在读硕士生交流项目。长春工业大学从2009年开始每年选拔2名硕士生赴日本中央学院大学大学院商学研究科交流学习一年。
一、选拔对象及专业
1、我校在读研一学生;
2、日语专业、英语专业或国际贸易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要求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无补考记录,无违纪记录;
2、日语水平要求:需达到日语国际能力水平考试二级(或校内考试相当于二级水平)。
三、考核选拔
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经相关学院,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考核,主管校长审批。考核合格的学生于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赴日本中央学院大学大学院商学研究科经营学专业学习一年。一年学习期满后回国,学校将对学生在日本大学得到学分给与认证。
四、相关费用及其他事项
1、学费:日本中央学院大学免学费学习一年;
2、住宿费:日本中央学院大学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3、在日本学习期间的交通费,保险费,伙食费自理;
4、学生在离校前须签署《在校学生出国留学协议书》。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材料:长春工业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个人简历、成绩单、外语水平证书。
2、报名时间:每年12月20日至3月10日。
3、报名地点:南湖校区办公楼4楼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师交流科。
4、联系人:佐老师
5、联系电话:85716228
长春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