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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活动

发布日期:2011-12-1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活动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外教”来华讲学执教,对提升我国外语教学水平、推进教育国际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铭记广大外教作出的突出业绩以及他们与中国学生间发生的感人故事、结下的深厚友谊,积极营造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良好环境,经批准,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外人才信息研究中心《国际人才交流》杂志社特组织开展“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活动。

一、参赛范围:

1、全国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单位;其他与外教有过交流的单位。

2、所有中国公民;所有在华外教和曾在华工作过的外教。

二、征文要求:

1、参赛作品须是作者原创,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体现时代精神。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内容。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出版、发布权。

2、字数在600~3000字之间,中文、英文均可,欢迎配有图片、电子版邮寄。

3、参赛作品分为4个组:小学组(含幼儿园),中学组(含中职),大学组,社会组。

三、活动步骤:

1、本次活动2011年11月1日启动。

2、征文截稿至2012年1月31日,可直接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或电邮至指定邮箱。征文将在活动官网展示;择优登在《国际人才交流》杂志或向《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推荐。

3、2012年2月组织进行初评、终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信息中心组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中外资深外语教学工作者、相关专家学者和教授对来稿进行评审。

4、2012年3月初发布获奖名单,在北京举行颁奖活动。

四、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165名):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4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4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4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5)优秀个人奖100名——颁发荣誉证书。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2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份;优先参加明年的“未来国际人才游学营”,拜访国外教育培训组织,参访国际名校,拓展国际视野。

2、团体奖项(100家):

对积极组织和参与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颁发荣誉证书;免费赠阅2012年《国际人才交流》全年杂志一份(共12期);优先参加明年的“赴国外名校考察交流与合作项目”团组,拜访国外教育培训组织,参访国际名校,协助更好地引进外教。

五、投稿方式:

来稿请寄:长春市延安大路2055号 长春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佐冰冰 收 邮编:130012。

参赛作者需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组织单位等);参赛作品文字设置为宋体、四号字。邮件主题注明“我与外教”征文。

联系电话:0431-857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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