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地方合作项目书面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 | 各部门、各单位: 请欲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地方合作项目的教职工,按申报要求将书面申请材料于2012年4月16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以便学校汇总审核后及时上报。 校内报送材料地点:主楼1438房间;电话:85716670。 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和地方合作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内容详见协同办公系统通知通告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2年4月10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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