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5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吉外函〔2016〕120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办公厅,省委各部、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各委、厅及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各市(州)党委、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市党委、政府,珲春市党委、政府,各市(州)外办:

为统筹规划管理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全省因公出国(境)计划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要按照“突出重点、控制总量、保压结合、服务发展”的原则,认真安排2017年因公出国(境)活动。根据外交部《关于新形势下适度调整部分团组和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政策的通知》等规定,不计入各地区、各部门年度出访批次的出访团组,也应按照中央关于“计划单列也要有数量控制”的要求,从严把握,不得安排实效差、非必要团组。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总量,尤其是党政人员数量和因公出国(境)经费额度,不能超过2016年计划指标。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点任务和国家对外交往需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控制并降低总量的要求,科学统筹制定厅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计划分别由市(州)外事部门和省直部门、单位负责外事工作的承办处室统筹拟定,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在统筹确定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对外交流与合作事项的基础上,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提出因公出国(境)计划与人选建议。计划与人选建议经市(州)党委或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长白山开发区党工委和省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审议后,由市(州)外办、长白山管委会和省直部门、单位书面报省外办。省外办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因公出访必须有实质性任务。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安排考察性出访。制定出访计划时,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平均分配出访指标。

四、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出访任务须系本人分管,且符合年度或任期内出访次数的最高限量要求。外方邀请单位须是对口部门或相应级别的人员。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不得应境外中资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海外华侨华人邀请出访。

五、出访国家应避免集中于少数发达和热点国家。同一地区、同一部门的领导不得同团出访,也不得在6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除大型招商展会、文体交流和培训团组外,其余团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6人,在外停留时间(含离抵境当日)1个国家(地区)不超过5天,2个国家(地区)不超过8天,3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天。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在外停留天数均为最高限量,不得曲解为必须用满。

六、根据有关规定,因公出国(境)经费必须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出国(境)经费预算。因公出访计划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七、各地区、各部门2017年因公出国计划拟定后,要认真填写计划表。计划表内容包括团长姓名、单位及职务、代表团名称、出访国家(地区)、邀请单位、出访主要任务、出访时间、在外停留时间、团组人数(需注明本地区、本部门党政人员数量)和经费来源(包括经费预算)等;组团单位应包括国家组团、省里组团和本地区(部门)组团(详见附件)。

八、有关地区和省直有关部门拟请省级领导率团出访,只提供出访主要任务、出访国家、出访时间、国外邀请单位。拟请省级领导率团出访的计划,须在2016年12月5日前报省外办,以便汇总、调整,制定出我省2017年省级领导因公出访计划,报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各地区、各部门2017年厅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须在2016年12月15日前报省外办并附电子文档(光盘),(收件人:景媛媛 0431—82752832 18243012899)。逾期不报送因公出访计划的地区和部门,视为2017年无出访任务,原则上不再审核审批临时提出的出国(境)申请。

九、按照厅字〔2016〕17号文精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科学制订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与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一并报省外办备案。

十、2017年因公出访审批将继续严格执行计划管理。计划内团组出访内容调整需说明原因。原则上不再审批计划外团组,确需出访的计划外团组(包括双跨团组)要在本单位、本地区的指标内调剂。

附件:1.2017年省级领导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表

2.2017年厅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表

校内报送时间:2016年11月30日前

报送地点:主楼1434房间

吉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

联系人:李景发0431—82752897

朱 伟0431—82752030

杨 丽0431—82752895

附件1:

2017年省级领导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表

填表时间:2016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及职务

代表团名称

出访国家或地区

邀请单位

出访时间

境外停留时间

主要任务

团组人数

经费来源

备注

本部门(地区)党政人员

经费预算

1

2

3

4

5

6

附件2:

2017年厅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表

填表时间:2016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及职务

代表团名称

出访国家或地区

邀请单位

出访时间

境外停留时间

主要任务

团组人数

经费来源

备注

本部门(地区)党政人员

经费预算

1

2

3

4

5

6

17年出访计划通知.doc

上一条:关于报送2016年教育部"春晖计划"科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派遣陈华教授赴美国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