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中外人文交流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30    作者:国际交流信息管理员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千意见》,建立一支高层次、多领域、专业化的中外人文交流专家队伍,为中外人文交流理论研究、政策调研、规划设计、项目实施、论证评估、宣传培训等提供智力支持,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拟建立中外人文交流专家库,现各单位推荐专家人选,报送吉林省教育厅审核、初选后,统一报送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一、专家组成

专家包括研究型、管理型两大类。根据相关政策和中外人文交流实际需求,两类专家又分别分为国际关系、外交、区域国别、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媒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青年、妇女、档案、智库、语言文字、民族宗教、法律、经贸等人文交流领域。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具有服务于中外人文交流事业的意愿。

(二)具有比较丰富的国际交往经验和交流能力。研究型专家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较深的学术造诣,在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管理型专家需了解相关领域政策法规,参与过相关文件起草、项目设计或活动实施等,具有丰富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实践经验,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身体健康,有精力和时间参与中外人文交流相关工作。

三、入库专家工作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参与以下工作:

(一)中外人文交流理论和规划研究。

(二)中外人文交流调研、相关政策研究和文件起草。

(三)中外人文交流政策宣讲和相关业务培训。

(四)中外人文交流项目和活动方案设计,对项目实施、活动开展给予指导。

(五)涉及中外人文交流的研讨、论坛、评估、宣传和成果推广。

(六)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提供工作咨询。

(七)其他需由专家参与的中外人文交流工作。

四、报名要求

学校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均可申报,填写《中外人文交流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手写签名后,于2019年5月21日前报送到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请发至邮箱:xyzhccut@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716228

地址:南湖校区办公楼四楼1434室

附件:中外人文交流专家推荐表附件.doc

上一条:关于派遣李占国副校长率团赴美国访问的出国公示

下一条:关于组织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报名的通知